曾小军
(广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摘 要:积极发展教育中介组织,是协调政府与高校关系、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与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当前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源自理论驱动、政策鼓励与现实诉求,但也存在法制不健全、政府干预失范、功能发挥受限和组织失灵等障碍,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在法规调控、简政分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方能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政府;教育中介组织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6.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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