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阳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摘 要:当前政府部门严格控制外方高校来我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连锁店”,但是对中方高校举办“连锁店”的行为暂无相关政策限制。无论外方高校还是中方高校的“连锁店”办学行为,都会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当把中方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连锁店”纳入监管体系,制定具有一定灵活性的“连锁店”上限标准,鼓励中方高校与多所外方高校共同合作办学。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连锁店
DOI: 10.3969/j.issn.1671-2714.2015.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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