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出版的第13期《新华文摘》摘要转载了我刊今年第2期发表的王一涛博士文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基本格局的影响》。文章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法律没有明确意义上的营利性民办高校概念,分类管理将使民办高等教育由一元体制向二元体制转变,形成由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组成的二元民办高等教育格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将加深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介入程度,使国家承担更大的财政责任,对民办高校给予更多的经费支持,部分民办高校可能会借助于国家财政的扶持而实现高水平的发展;强化国家对民办高校的监管虽然能提高民办高校抵御风险的能力,但也可能降低民办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举办者对民办高校的控制,使民办高校呈现出更多的共同治理色彩,但是举办者会利用自己的政治影响力,通过游说和公关来稳定自身对民办高校的控制权与决策权,因此举办者控制仍会长期存在。
我刊今年第2期“民办高等教育”名栏组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专题”,刊发了五位学者的文章,该文为其中一篇,获得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