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救市举措为例
徐玉婷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 要:既有制度和研究主要从微观视角即公司内部的重大决策出发,分析股价的影响因素,但公司重大决策往往仅对特定股票产生影响。从宏观视角看,政府救市举措对股价的影响则涉及整个股市。《证券法》将公司重大决策规定为内幕信息,但未提及政府救市举措。就目前我国内幕信息采用的标准看,政府救市举措不能完全与未公开性、价格敏感性标准相适应,但是在有效市场的理论背景下,信息公开的主体已不再局限于上市公司,价格敏感性标准也逐渐由客观性转为主观性,因此就《证券法》的发展趋势看,政府救市举措应属于内幕信息。
关键词:内幕信息;政府救市举措;价格敏感性;未公开性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7.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