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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7年11月29日 编辑:树大学报管理员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对内幕信息范围的再界定

——以政府救市举措为例

徐玉婷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  要:既有制度和研究主要从微观视角即公司内部的重大决策出发,分析股价的影响因素,但公司重大决策往往仅对特定股票产生影响。从宏观视角看,政府救市举措对股价的影响则涉及整个股市。《证券法》将公司重大决策规定为内幕信息,但未提及政府救市举措。就目前我国内幕信息采用的标准看,政府救市举措不能完全与未公开性、价格敏感性标准相适应,但是在有效市场的理论背景下,信息公开的主体已不再局限于上市公司,价格敏感性标准也逐渐由客观性转为主观性,因此就《证券法》的发展趋势看,政府救市举措应属于内幕信息。

      关键词:内幕信息;政府救市举措;价格敏感性;未公开性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7.0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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