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土艮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摘 要:分析网络盛传的所谓“的、地、得”用法口诀之谬误与局限,指出“的、地、得”作为句法成分定语、状语和补语的标志,必须坚持句法分析而不能停留在词性分析层面。由于语法功能不同,现代汉语口语里的“de”在书面表达中分别用“的、地、得”表示以区别不同的句法成分,避免歧义,这是汉语表达精确化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应当坚持而不可倒退、异化和简单化。
关键词:“的、地、得”用法口诀;语法标志;句法成分;校正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8.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