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50起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赵先飞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摘 要:对2015—2017年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在总量、案件范围、原告类型以及诉讼请求等方面有了较大变化,在诉讼主体范围、审判操作规则和后续保障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建议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细化审判操作规则、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和人才库,以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诉讼主体;审判规则;环境公益诉讼基金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