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清市东斜村为例
陈静慧1,2 俞 姣3
(1.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2.中共乐清市委党校,浙江 乐清 325600;3.杭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浙江 杭州 310003)
摘 要:浙江省的“五水共治”已取得显著成效。在治污行动中,政府是主体和实施者,其他非政府行为主体参与政府主导的治理活动。当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果时,水资源的保护主体应及时转变,改变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温州乐清市东斜村的经验表明:清晰界定流域治理边界、落实水资源保护监督机制和制裁措施并做好环保知识普及工作,社会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经济效益好、维护成本低、信息透明和保护长效等优势才可以得到有效发挥。建议浙江省在剿灭劣五类水之际,改变政府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尝试构建以公众为主体的社会治水模式。
关键词:公共池塘理论;五水共治;社会治水;水资源保护;乐清东斜村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8.0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