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商业性与学术性的特征分析
朱 浩 崔梦川
(湖北师范大学,湖北 黄石435002)
摘 要:2016年11月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合法性,也对如何保证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文章指出,营利性民办高校具有非纯粹商品交易性、“消费者”中心高校战略管理模式两大商业性特征,也具有科学研究应用性、教育质量保障性两大学术性特征,认为营利性民办高校可借由第三方教育评估报告改进自身不足、提升教育质量。同时,政府等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可据此采用关键性资源倾斜等方式,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监管和认证。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营利性民办高校;第三方教育评估;质量保障体系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9.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