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飞1 于 滨2
(1.浙江树人大学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5;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摘 要:我国民办高校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于系统论的分析框架发现,民办高校董事会表现出的构成要素不完整、组织架构不规范以及职能履行不健全等问题,容易使董事会沦为举办者操控学校和为个人获取利益的工具。为实现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间的良性互动,董事会机制的完善、民办高校内部关系的理顺以及政府规范与扶持的并重等,应成为董事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优化路径。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系统论;董事会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9.0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