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芬
(厦门大学 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摘 要:内部治理是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学内部治理需要处理多重关系,其中学校层面与二级学院层面的关系,是大学内部治理中兼具重要性和复杂性的一对关系。长期以来,学校与二级学院存在着“权、责、利”不匹配的情况,导致两者发展活力不足。学校对二级学院适当放权、明晰权责匹配并作必要的监督,成为扭转校院关系失衡局面的重要选择。学校需要树立权力下放的意识和决心,厘清权力让渡空间;二级学院需要改变“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培养领导力,有力接管下放的权力。同时,要设计相关制度,为权力分配及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大学内部治理;校院关系;权力下放;制度优化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20.0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