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雅风 储招杨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摘 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涉及的利益相关主体多元,改革过程复杂,目前仅仅依靠教育系统作为最基本的法律政策保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需要民政、税务、国土和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分类管理改革合力。目前存在的现实困境主要有:财务清算的程序、范围和负责主体缺乏法律规定;优惠、补偿奖励政策缺乏操作细则和法律政策依据;“公民同招”与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存在法律冲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违法关联交易缺乏法律监督。对此,应该从以下方面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整体进程:细化财务清算的程序与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类登记后优惠与补偿奖励的标准、程序、方法和争议纠纷的解决路径;打破“公民同招”一刀切制度,适度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严厉抵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违法关联交易,强化法律监督。
关键词: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21.0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