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星
(浙江大学 光华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8)
摘 要: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不可删除等特性与法律赋予个人信息保护的删除、更改要求之间存在冲突。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中存在客观上无法删除、更正或者不适宜删除、更正的情况,亟须提出个人信息保护中删除权、更正权实现的替代性措施。应明确数字技术下的删除概念和效果标准,以“逻辑删除”为主导,以达到与个人信息无关联、不能回溯和无法识别的删除效果为标准。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开展事先合理评估,重点考量个人信息删除权、更正权的实现方案。合理解释个人信息保护中删除权、更正权的内涵和要求,使区块链技术应用与个人信息删除、更正的权利实现协调。
关键词:区块链;个人信息;删除权;更正权;逻辑删除;信息处理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2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