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21)的实证分析
高嘉诚 刘 钥 鑑 政 朱慧杰 夏秉宇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俄罗斯 莫斯科 117198)
摘 要:考察婚姻行为对女性工资收入的惩罚效应以及互联网使用对婚姻行为与女性工资收入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城乡女性工资收入差距进行分解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婚姻行为对女性工资收入存在显著的惩罚效应,并且对农村女性工资收入的惩罚效应相对更强。具体来看,婚姻行为使农村和城镇女性的工资收入分别显著下降141.01%和123.11%。第二,互联网使用显著改善了婚姻行为对城镇女性工资收入的惩罚效应,却未对农村女性工资收入所受到的惩罚效应产生明显的改善效果。具体来看,当城镇女性经常使用互联网时,婚姻行为对其工资收入的惩罚效应将由141.01%降至25.24%,城镇女性因婚姻行为而受到的工资收入惩罚效应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改善。第三,在性别和户籍双重歧视以及长期存在的城乡数字鸿沟的作用下,婚姻行为和互联网使用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女性的工资收入差距分别下降32.01%和23.2%。基于此,提出加大互联网建设力度、加强互联网技能培训、出台女性保护政策、合理分配社会活动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婚姻行为;互联网使用;女性工资收入;城乡差距;女性保护政策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23.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