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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9年05月22日 编辑:树大学报管理员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去公共性”治理:实践样态、生成逻辑及其应对

——基于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对“富人治村”实践的分析

莫艳清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 杭州310007;华东理工大学,上海 200237)

    摘  要: 后税费时代兴起的“富人治村”,是以“以私济公”“利益俘获”和“以公济私”三种主要实践运作模式为特征的“去公共性”治理。它在创造短期治理绩效的同时,亦产生基层民主萎缩、基层治理“内卷化”和“去政治性”等一系列负效应。文章以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来剖析“去公共性”治理生成的内在逻辑:富人村干部凭借其因丰厚的资本在村庄治理场域内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将经商习得的市场人惯习移植至村庄治理场域内,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其场域主导权与市场人惯习不断互动,进而产生“去公共性”治理的后果。要避免“富人治村”的负面后果,需从村民个体、村庄组织、基层政府和国家制度四个层面来重建契合“新乡绅”治理的现代性场域。
    关键词: 富人治村;“去公共性”治理;生成逻辑;场域重建;公共性治理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9.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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